姓名: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及合伙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于全体合伙人决议日期签署的《关于姓名除名退伙的决议》,现正式通知您,自除名退伙生效日期起,您被除名并自合伙企业中退伙。
一、除名退伙事由
- 未履行出资义务:在合伙企业设立时,您承诺出资金额,并约定于出资期限前足额缴纳。然而,截至实际未出资时间,经多次催缴,您仍未履行该出资义务,严重影响了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 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不当行为: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您存在具体不当行为。该行为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中关于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约定,损害了合伙企业的利益和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决议过程
1.提议与通知:提议合伙人姓名于提议日期向全体合伙人提出对您进行除名退伙的建议,并向您及其他合伙人发送了书面通知,告知提议内容和拟召开的全体合伙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及议程。
2.会议召开与讨论:全体合伙人会议于会议日期在会议地点召开。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规定的程序进行,全体合伙人就您的除名退伙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审议。在会议中,详细列举了您未履行出资义务和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不当行为的证据和事实,并就这些行为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害进行了深入分析。
3.表决与通过:经过充分讨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您进行除名退伙处理。表决结果为全体合伙人人数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符合《合伙协议》中关于除名退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规定。
三、除名退伙的处理
1.财产份额的结算:在您退伙时,合伙企业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您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结算依据为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向您送达。我们将以现金/实物/其他方式的形式将该财产份额支付给您。
2.债务承担:您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合伙企业清偿债务时,如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仍有权要求您就未清偿部分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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