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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著作权的保管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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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在质押期间,甲方(出质人)应妥善保管质押著作权,未经乙方(质权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已出质的著作权财产权进行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减损其经济价值的行为。
2.乙方有权在质押期间对质押著作权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应予以配合。
债权转让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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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自乙方(受让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起,标的债权即转让至乙方,乙方取代甲方(转让方)成为标的债权的合法权利人,享有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义务。
本票质押设立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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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甲方(出质人)将其持有的本票质押给乙方(质权人)。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本票前,在本票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质权自乙方实际占有该已作质押背书的本票时设立。
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债权转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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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甲方(转让方)应于标的债权转让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债权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等义务主体发送债权转让通知,告知其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新的债权人信息,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公告通知等。因发送通知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