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现因以下原因__________,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决定中止该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止时间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中止期间共计__个月。双方确认,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暂停履行,待中止情形消失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是否恢复履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 截至_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已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存在任何拖欠工资的情况。
- 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甲方暂停向乙方支付工资,但会保留乙方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账户,并按规定为其代缴相关费用,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承担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按月代扣代缴。若乙方未及时支付个人缴费款项,甲方可依法催缴并保留追偿权,但不得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甲方在中止期间不再向乙方提供住房、交通、餐饮等福利补贴,乙方如已享受的相关福利设施需在____年__月__日前办理归还手续,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三、工作交接
乙方应在劳动合同中止前,完成其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及事务的交接工作,向甲方指定的人员详细说明工作进度、相关文件资料整理与存放等情况,并填写《工作交接清单》,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留存。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完成工作交接,且经甲方举证证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保密义务
尽管劳动合同暂时中止,乙方仍有义务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于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及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五、中止期间的联系与沟通
甲、乙双方应保持通讯畅通,甲方如有任何关于劳动合同恢复或其他重要事项的通知,会通过乙方在本协议中留存的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乙方如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因无法联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