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姓名/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
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债务人”)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担保合同。
一、 担保范围
乙方同意为甲方向主合同中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偿还的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二、 担保期限
乙方承担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未约定明确履行期限,则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经债权人同意予以延长,则保证期间为延长后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 担保费用
- 甲方应按照担保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
- 担保费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 应向乙方如实提供与主合同相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 在担保期间内,如发生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情况发生变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经营状况恶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等可能影响乙方代偿能力或担保责任实现的情形,应在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 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主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在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且债权人向乙方主张权利时,有权在保证范围内和保证期间内承担代偿责任。
- 对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在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以及为实现追偿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还剩约40%的内容,下载后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