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特制定本章程。公司依法在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_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认缴出资额如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分配红利;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其出资;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公司章程;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其他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节 董事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应履行职务。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节 经理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一名、设董事一名)
H25000555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一名、设董事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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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为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署。合同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东权利义务等内容。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监事及经理的职责与议事规则,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同时,章程对股权转让、公司解散与清算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股东权益的实现。本章程自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是公司设立及运营的基本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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