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本合同的形式为出租,转包方不终止
本合同旨在明确转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在土地转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详细规定了转包土地的位置、面积、现状、用途及基础设施。甲方需保证土地权属清晰,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乙方需按时支付转包价款,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包。违约责任方面,双方就未按时交付土地、支付价款、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形明确了违约金及赔偿责任,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采光地役权合同(有偿使用)
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供役地上设立采光地役权,保证需役地在每天【具体时间段,如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能够获得不低于【X】小时的连续日照。乙方不得在供役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可能遮挡需役地采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若乙方需对供役地进行任何可能影响需役地采光的建设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通行便利地役权合同(有偿)
为了合理、有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甲方同意乙方在供役地上设立通行便利的地役权,允许乙方及其授权的人员、车辆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路线和条件通行。
施工中道路临时借用合同(道路继续施工)
乙方临时借用甲方施工中道路,乙方借用道路期间,甲方有权继续施工,乙方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施工作业。
铺设管线地役权设立合同(有偿设立)
为了满足需役地权利人在特定土地上进行的项目需求,通过利用供役地来铺设管线,从而提升土地使用的便利性和价值,在甲方供役地上设立地役权。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关系不变)
甲方将承包土地上的经营权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也即乙方,转让后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本合同包含转让期限、转让价格、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征地补偿、惠农政策得特别约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