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整体托管经营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甲方系经合法登记设立的景区业主单位/管理单位,拥有对________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合法的管理权及经营权;乙方系一家具备景区运营管理资质与经验的运营管理公司。为提升景区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景区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发展,甲方委托乙方对景区进行整体托管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托管标的及范围
1.1 托管标的为位于________的________景区,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景区红线图、资产清单及经营权属文件为准。景区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游览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停车场、办公用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均属于托管范围。
1.2 甲方将景区的整体经营权、管理权、资产运营权、收费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合同期限内授予乙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二条 托管经营期限
2.1 托管经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2.2 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若双方均有意续约,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约协议。若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签订续约协议但事实上继续履行托管经营的,视为不定期托管,任何一方有权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托管关系。
第三条 托管经营目标与权限
3.1 乙方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景区生态、文物、景观资源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与游客满意度。
3.2 乙方享有景区内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门票、交通、商业租赁、演艺、餐饮、住宿、广告、活动举办等)的自主运营权,但涉及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重大投融资、景区核心资源永久性改变等事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3 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组建管理团队,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聘用、管理员工,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第四条 托管费用及支付
4.1 双方约定托管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与支付:
(1)固定托管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分____期支付,每期于每季度首月____日前支付。
(2)超额收益分成:若年度经营净利润超过人民币________元,超出部分的____%作为超额收益分成支付给乙方,于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____日内结算。
4.2 乙方应将托管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4.3 乙方在支付前,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五条 资产维护与交接
5.1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应共同对景区资产进行清点、核查,形成《景区资产清单》及《资产现状确认书》,作为资产交接及期满返还的依据。
5.2 托管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维护景区资产,承担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单次维修费用在人民币________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5.3 因乙方管理不善、违规操作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景区资产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4 托管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乙方应将景区资产按约定状态返还甲方,并移交全部经营资料、档案、票证、合同等。
第六条 安全管理与责任
6.1 乙方应建立健全景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与必要设施设备,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