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委托开发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智能仓储管理系统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智能仓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软件”)的开发。系统的具体需求、功能模块、技术参数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功能需求说明书》,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 乙方负责完成系统的设计、编码、测试、部署以及甲方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
1.3 开发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交付甲方初步验收。全部开发及验收工作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第二条 交付与验收
2.1 交付内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完整的系统安装文件、部署手册、操作手册、源代码及相关技术文档。
2.2 验收标准:系统应满足附件一《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功能需求说明书》中约定的全部功能,且无明显错误或缺陷。
2.3 验收程序:
(1) 初步验收:乙方完成开发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初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根据整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2) 最终验收:系统试运行____日后,且运行稳定、无重大缺陷,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视为系统正式交付。
第三条 开发费用及支付
3.1 本合同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
3.2 支付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2) 验收款: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3) 质保金:剩余合同总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未解决的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付款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第四条 知识产权条款
4.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开发的全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文档、设计图纸等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自该成果产生之日起,归属于甲方所有。
4.2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等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