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值物品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托运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甲方有高价值物品需委托乙方提供快递服务,乙方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高价值物品快递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服务内容
1.1 高价值物品:指单票货物声明价值在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元)以上的物品,或根据物品性质、双方约定确认为高价值的物品。
1.2 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物品的收件、运输、派送以及信息查询等服务。具体服务的起运地、目的地、品名、数量、重量、体积、保价金额等以双方确认的运单或电子下单信息为准。
第二条 托运人(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将物品安全运输至指定地点。
2.2 甲方应如实申报货物性质,准确、工整地填写运单,并提交符合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求的文件。
2.3 验视义务:甲方同意并配合乙方在收件时对交寄的物品进行验视。甲方不得夹寄任何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不得隐瞒申报货物的真实品名、性质、数量与重量。对于拒绝接受验视的,乙方有权不予承运。
2.4 甲方应妥善包装托运物品,使其适合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包装,甲方拒绝改进或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不予承运。
2.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运费、保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 承运人(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查验托运物品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对不符合规定或包装不合格的物品,有权拒绝承运。
3.2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运费、保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留置其交运的货物,并依法追偿。
3.3 乙方负责在承诺的时限内将物品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人提取或按约定进行派送。
3.4 乙方应对甲方的托运信息及交寄物品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 保价与赔偿
4.1 保价声明:甲方托运高价值物品时,应进行保价。保价金额为物品的实际价值,由甲方在运单或相关凭证上如实声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物品价值的证明文件。
4.2 保价费用: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________%计算。甲方应于托运时与运费一并支付。
4.3 赔偿责任:
(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保价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全部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按保价金额向甲方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