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铁路联运订舱与报关仓储合同
甲方(出口企业):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平台运营商):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通过跨境铁路联运方式出口货物,乙方作为专业的平台运营商,具备提供跨境铁路联运订舱、报关及仓储等相关服务的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跨境铁路联运订舱与报关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 订舱服务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体积、目的地等),负责为甲方的货物在跨境铁路联运中安排合适的车次、车厢,并尽合理商业努力保障货物能够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
(2) 乙方需在接到甲方订舱委托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订舱确认书,明确车次、车厢位置、预计装车时间、运输起止日期等关键信息。
2. 报关服务
(1)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完整、准确的报关资料(如商业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明等),代为办理货物的出口报关手续,确保报关单证的规范填写与申报,使货物顺利通过海关查验并放行。
(2) 若因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不全或存在错误导致报关延误或受阻,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其补充或更正资料,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仓储服务
(1) 在货物装运前,乙方为甲方提供临时仓储服务,仓储地点位于_____,仓储期限自货物入库之日起至货物装车发运之日止。
(2) 乙方应保证仓储设施的安全、清洁、干燥,符合货物存储要求,并负责货物在仓储期间的保管、看护,防止货物损坏、丢失或变质。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 费用明细
(1) 订舱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票,根据甲方实际委托订舱的票数计算。
(2) 报关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票,同样依据委托报关的票数确定。
(3) 仓储服务费:按照货物实际占用仓储空间的面积和仓储天数收取,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天。
(4) 其他相关费用(如海关查验费、运输途中产生的额外费用等)由乙方代收代缴后,凭有效票据向甲方报销。
2. 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在乙方提供订舱确认书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订舱服务费和报关服务费至乙方指定账户。
(2) 仓储服务费在货物装车发运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根据实际仓储费用结算单支付给乙方。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于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货物交付与验收
1. 货物交付
(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的仓库,并确保货物的包装符合铁路运输要求,标识清晰、完整。
(2)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的详细清单及相关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有),以便乙方核对和办理后续手续。
2. 货物验收
(1) 乙方在接收货物时,仅对货物的外包装、数量进行清点和检查,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数量不符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共同确认并协商处理方式。
(2) 对于货物的内在质量、性能等,乙方不承担验收责任,但若因甲方货物质量问题导致运输途中损坏或无法正常交付,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跨境铁路联运订舱、报关及仓储服务,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