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安全协议(含安全检查配合义务)
H25002035

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安全协议

甲方(供气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用气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具备合法资质的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乙方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为确保双方在管道天然气供用过程中的安全、稳定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

一、供气范围与质量

1.1 甲方负责向乙方位于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住宅供应管道天然气,供乙方用于生活用气,包括但不限于烹饪、热水供应等日常生活用途。

1.2 甲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天然气的热值、组分等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乙方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二、用气设施安装与维护

2.1 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并确保其安装符合安全规范。在安装新燃气器具或更换旧燃气器具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需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 乙方应按照安全用气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并对户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进行日常安全自查。如发现异常,如漏气、损坏、故障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处理,严禁自行拆卸、修理。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管理或未及时报修导致的安全事故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气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不得无故阻挠或拒绝检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______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

三、安全检查与配合义务

3.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定期对乙方的用气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管道的完好性、燃气器具的使用状况、通风设施的有效性等。安全检查的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____次,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3.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允许甲方工作人员进入用气场所、提供相关用气设施的使用信息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阻碍安全检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配合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直至安全检查完成。

3.3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暂停供气,直至安全隐患排除。

四、用气安全要求

4.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使用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用气性质、扩大用气范围或将天然气转供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_____日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还剩约40%的内容,下载后查阅全文
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安全协议(含安全检查配合义务)
下载
文件路径找不到?点击发送至邮箱

来源

律化带自营
模板信息
本合同由供气方(甲方)与居民用户(乙方)签订。合同明确了甲方负责向乙方住宅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管道天然气,用于生活用途。乙方需使用合格燃气器具,正确使用并维护用气设施,积极配合甲方定期安全检查。甲方保障稳定供气,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合同还规定了用气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费用结算与违约责任等内容,旨在确保供用气安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浏览量:
3
购买量:
0
页数:
约5页
分类:
供用气
价格:

会员免费

10元

相关模板

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安全协议(含安全检查配合义务)
本合同由供气方(甲方)与居民用户(乙方)签订。合同明确了甲方负责向乙方住宅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管道天然气,用于生活用途。乙方需使用合格燃气器具,正确使用并维护用气设施,积极配合甲方定期安全检查。甲方保障稳定供气,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合同还规定了用气安全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费用结算与违约责任等内容,旨在确保供用气安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律化带自营自营
2025-12-23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上海市2020版)
甲方(供气人)向乙方(用气人、居民)供气,乙方按使用量支付燃气费。
政府示范文本
2025-08-28
城市供用气合同(国家工商总局1999版)
供气人向用气人供燃气,用气人交纳燃气费。
政府示范文本
2025-08-28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含特许经营权的终止情形)
本合同为甲方授予乙方在特定区域内排他性从事管道燃气建设、运营、维护和供气服务的特许经营权。明确特许经营范围包括设施建设、供气、设施维护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特许经营权。规定供气与用气的标准和要求,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规划及安全措施,价格与结算的执行标准,以及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终止情形,包括期限届满前的协商延续、乙方违约或出现破产等情形时甲方收回特许经营权。同时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或诉讼,并包含其他相关条款。
律化带自营自营
2025-07-25
上海市居民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乙方因生活需要向甲方提出用气申请,符合供气条件的,甲方应当受理,并办理有关用气手续。乙方的用气场所具备用气条件后,甲方应在xxxx个工作日内供气。甲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民用管道燃气价格收取燃气费,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甲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的,按付费帐单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为见表抄表提供方便。
政府示范文本
2024-02-28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供用气合同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政府示范文本
2024-02-23
取 消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