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安全协议
甲方(供气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用气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具备合法资质的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乙方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为确保双方在管道天然气供用过程中的安全、稳定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共同遵守。
一、供气范围与质量
1.1 甲方负责向乙方位于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住宅供应管道天然气,供乙方用于生活用气,包括但不限于烹饪、热水供应等日常生活用途。
1.2 甲方供应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天然气的热值、组分等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乙方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二、用气设施安装与维护
2.1 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并确保其安装符合安全规范。在安装新燃气器具或更换旧燃气器具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需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 乙方应按照安全用气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并对户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进行日常安全自查。如发现异常,如漏气、损坏、故障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处理,严禁自行拆卸、修理。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管理或未及时报修导致的安全事故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气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不得无故阻挠或拒绝检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检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______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
三、安全检查与配合义务
3.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定期对乙方的用气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管道的完好性、燃气器具的使用状况、通风设施的有效性等。安全检查的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____次,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3.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允许甲方工作人员进入用气场所、提供相关用气设施的使用信息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阻碍安全检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配合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直至安全检查完成。
3.3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暂停供气,直至安全隐患排除。
四、用气安全要求
4.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使用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用气性质、扩大用气范围或将天然气转供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_____日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暂停供气。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