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IP商业化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非遗传承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文化传播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拥有该非遗项目的独特技艺、知识及相关知识产权;乙方为一家专业的文化传播公司,具备丰富的文化项目推广、运营及商业化开发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非遗IP的商业化开发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IP商业化开发项目。
2. 合作范围:
(1)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传承的非遗项目进行品牌策划、包装设计,打造具有市场吸引力的非遗品牌形象。
(2) 乙方利用自身渠道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平台、线下文化活动等,对非遗产品及相关衍生品进行推广销售。
(3) 乙方有权对非遗项目进行合理改编、创作,开发多种形式的非遗衍生作品,如影视、音乐、动漫、游戏等,但改编创作内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不得违背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和传统精神。
(4) 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组织的与非遗IP商业化开发相关的活动,如产品制作、文化展示、技艺传授等,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止,合作期限为_____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事宜。
三、合作收益分配
1. 非遗产品销售收益:乙方从非遗产品及相关衍生品的销售利润中提取_____%作为运营推广费用,剩余_____%归甲方所有。双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对上月销售数据进行核对,并在核对无误后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收益分配。
2. 衍生作品创作收益:对于乙方改编创作的非遗衍生作品所产生的收益,双方按照__________进行分配。
四、知识产权归属
1. 甲方保证对所传承的非遗项目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在合作期间,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内使用相关知识产权,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或进行其他侵权行为。
2. 对于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创作的与非遗项目相关的衍生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属于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