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销代理合同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甲方希望发展其在________(国家/地区)________(产品领域)的业务,并意欲指定一名独家代理;
乙方在________(国家/地区)拥有广泛的销售网络与丰富的市场经验,并愿意担任甲方在该区域的独家代理。
据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产品指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明的商品,以及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增补的其他商品。
1.2 区域指________(国家/地区)境内,详见本协议附件二所标示的地理范围。
1.3 知识产权指与本协议产品相关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注册或未注册的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商号、设计、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一切智力成果权。
第二条 独家代理权
2.1 甲方兹授予乙方在区域内作为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的权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在区域内销售、推销或营销产品。
2.2 乙方接受上述授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在区域内积极推销产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区域外直接或间接销售产品。
第三条 最低购买量与订单
3.1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自然年度向甲方购买产品的总金额不低于________(货币单位)。
3.2 具体订单应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向甲方发出,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订单应明确产品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期及运输方式。
第四条 价格与支付
4.1 产品的价格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4.2 乙方应以电汇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在订单确认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预付款,余款在货物装运前/提单副本发出后________日内付清。所有款项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甲方确认其为本协议项下所有知识产权的唯一及合法所有人。本协议的授予并不构成任何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5.2 乙方承认甲方对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所享有的权利,并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犯该等权利。乙方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与甲方知识产权相同或近似的任何标志。
5.3 乙方有权在区域内以甲方授权的形式使用甲方的商标和商号,但该使用仅限于为销售甲方产品之目的。一旦本协议终止,此项使用权应立即终止。
5.4 乙方如发现任何第三方在区域内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应尽合理努力协助甲方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其权益。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甲方陈述并保证:
(1) 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2) 产品符合区域内普遍接受的质量标准及安全规范;
(3) 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