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清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建筑施工项目产生建筑垃圾,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清运处理,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内容
1. 清运物品:乙方负责清运甲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废弃混凝土、砖瓦、金属材料、木材、塑料等。
2. 清运范围:清运范围为甲方指定的建筑施工场地内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二、清运频率与时间
1. 清运频率: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及建筑垃圾产生量,按照以下频率进行清运:
(1) 在施工初期(基础施工阶段),乙方应每______天清运一次;
(2) 在施工中期(主体施工阶段),乙方应每______天清运一次;
(3) 在施工后期(装修施工阶段),乙方应每______天清运一次。
2. 清运时间:乙方应在每次清运前与甲方协商确定具体清运时间,确保清运工作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乙方应保证每次清运工作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且清运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三、堆放地点
1. 临时堆放地点:甲方应在施工现场内指定专门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区域,乙方应将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至该区域。甲方应确保临时堆放区域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场地平整、围挡等设施。
2. 最终堆放地点:乙方负责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符合环保要求的合法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理。乙方应确保垃圾处理场所具备合法的资质和手续,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
四、环保处理要求
1. 运输过程:乙方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应采取密闭运输方式,确保垃圾不泄漏、不遗撒,避免对道路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保持车容整洁。
2. 处理方式: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或填埋。
3. 环保标准:乙方应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理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垃圾处理不当对环境造成污染。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环境污染,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清运费用:本协议项下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该费用包括垃圾运输、处理等所有相关费用。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全部清运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3. 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前,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合规发票,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协助: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场地、水电等设施,并协调施工现场的其他单位配合乙方工作。
2. 监督与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运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频率、时间和环保要求进行清运。乙方完成每次清运工作后,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