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国家工商总局2000版)
保管人保存存货人货物,存货人支付给对方仓储费。
大宗货物仓储合同(存货方和仓储方之间,需开具发票)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存货方)与乙方(仓储方)在仓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合同涵盖货物信息、仓储地址与期限、交付与验收、仓储条件及管理、货物提取、仓储费用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同时对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机制作出约定,确保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高效开展仓储合作。
仓储服务合同(存货方和保管方,含保密条款)
本合同由存货方(甲方)与保管方(乙方)签订。合同明确了仓储服务的具体内容、货物保管要求、出入库管理流程、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以及保密条款等关键事项。旨在规范双方在仓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保障货物安全及双方合法权益,确保仓储服务顺利进行。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车辆仓储服务合同(批量、长期存储)
双方约定了服务内容(批量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环境控制、车辆检查与记录)、车辆入出库管理、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仓储合同(普通货物仓储)
乙方为甲方仓储保管货物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约定了储存地点、储存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仓储保管合同(通用简约版)
甲方委托乙方仓储保管货物,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对于存储货物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