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设立合同
甲方(房屋所有权人):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居住权人):
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在其所有的房屋上为乙方设立居住权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信息
1.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
3.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居住权的设立
1.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房屋上为乙方设立居住权,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所需的相关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三、居住权的期限
1.居住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在居住权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双方应就是否延续居住权进行协商。若双方达成一致延续居住权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因其他原因消灭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手续。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其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2.有权监督乙方对房屋的使用情况,确保乙方按照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3.在居住权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居住权,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外。
4.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居住权的效力,甲方应在房屋所有权变动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人知悉居住权设立情况。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对该房屋进行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
2.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房屋结构或设施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行为。
3.不得将居住权转让、赠与、继承,不得将房屋出租、出借或用于非居住用途。
4.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房屋返还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办理居住权注销登记手续。
五、费用承担
1.在居住权期间,该住宅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因居住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在居住权存续期间产生的修缮费用,因房屋自然损耗、结构老化等需要修缮的,由________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需要修缮的,由________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协助乙方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逾期超过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