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及反家暴协议 男方: ,身份证号: ,现住 ,电话: 女方: ,身份证号: ,现住 ,电话: 男女双方计划于 年 月办理结婚登记,正式结为夫妻。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促进夫妻关系融洽,维护家庭和睦,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彼此尊重、互相忠诚,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任何一项不忠行为 1.与配偶之外的异性有淫秽言语、色情聊天交流。 2.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婚外情、一夜情。 3.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同居。 4.嫖娼、卖淫行为。 5.与配偶之外的异性以情侣、夫妻名义对外宣称。 6.除婚生子女以外,还存在其他有血缘关系的子女。 二、任何一方有下列任一行为的,视为违反夫妻忠诚义务 1.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酒店、KTV、会所、棋牌室、包厢等),或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地存在通讯联系,同时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 2.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存在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如接吻、拥抱、抚摸等。 3.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存在暧昧色情交流(包括但不限于言语、图片、视频或信息往来等)。 4.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开房同住。 5.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一方的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亲密合照、开房记录、往来信息、录音录像等)予以直接证明的。 6.为配偶和双方直系亲属以外的异性支出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元。 7.明知是色情场所或存在色情服务仍然前往。8.与配偶之外的异性存在其他明显违反道德伦理、公序良俗的行为,足以影响夫妻之间相互信任和忠诚义务的。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及其家属实施任何暴力行为双方承诺,婚后无论遇到何种冲突和矛盾,都不得对另一方及其家属采取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热暴力和冷暴力。有下列任一行为的,构成家庭暴力:1.任何形式的殴打,包括但不限于:甩、揍、掴、抓、咬、拗扭肢体、拳打、脚踢、推挤、拉扯、扭臂、掐脖子、揪头发、扇耳光、用器械击打、使用刀械枪支等攻击。2.使用高温或锐物进行伤害,如:用开水烫、用火烧、用刀割、刺等。3.长时间捆绑或限制家庭成员的身体活动,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或功能受损。4.通过冻饿、剥夺睡眠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5.以言语或行为威胁伤害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以语言、声调来控制、伤害、恐吓自己或他人,以损害家具或宠物来恐吓家庭成员,吼叫、尖酸讽刺,威胁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道德侮辱等。6.长期忽视或冷落家庭成员,实施冷暴力,对其感受和需求持续怠慢或无视。7.无端猜疑、故意刁难或通过各种手段阻止家庭成员的正常社交或工作活动。8.违背家庭成员意愿,强迫其进行性行为或进行其不愿意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故意损伤家庭成员的性器官,或以性器官为攻击目标进行伤害。9.以自杀相威胁,禁止家庭成员工作、学习、就医、与外界交流,经济或精神上的控制对方,禁止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行踪,质问资金去向,阻止对方探视亲人,嘲笑、侮辱对方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跟踪、监视对方及家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等等。10.强迫家庭成员拍摄、观看或参与淫秽照片、视频的拍摄或制作。11.剥夺家庭成员的
忠诚协议及反家暴协议模板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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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仅供参考。不要把幸福寄托在一份忠诚协议上,也不要对忠诚协议的作用抱有过高的期待,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更能起到保障作用。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部分地区法院的部分法官不认可忠诚协议的效力,大部分法院目前认为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只能靠自愿履行,但没有强制力。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但出轨后自愿净身出户的案例实在是少之又少);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以忠诚协议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不予受理,也不能强制履行;如果已经履行后又反悔了,将对方诉至法院撤销忠诚协议,法院同样不予受理。 律师建议: 一定要签署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也可以同时额外签订一份忠诚协议,但绝对不要把忠诚协议的内容放在财产协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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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解除协议(此为通用版本,双方分别退还彩礼和嫁妆)
本合同为婚约解除协议,规定甲乙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及后续事宜。双方同意解除婚约,互不主张婚约权利,返还彩礼及嫁妆,处理共同财产,并明确权利义务。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争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协议自签字起生效,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可签补充协议。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抚养权归属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
本合同主要规定了甲方(男方)与乙方(女方)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达成的约定。合同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乙方,甲方需按月支付抚养费,并规定了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及调整机制。同时,合同对甲方的探视权行使、子女的教育与医疗安排、协议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约定。本合同旨在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赡养老人协议(多个子女赡养一个老人,被赡养人和赡养人之间)
本合同旨在明确多名子女共同赡养一位老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被赡养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协议详细规定了赡养费的支付标准、时间及动态调整机制,涵盖日常起居、家务协助、医疗费用分担等具体内容,要求赡养人定期探望并保障老人精神需求。同时设立监督小组对赡养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针对逾期支付赡养费、照料缺失等违约行为设定明确罚则。协议还明确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争议解决方式及变更解除条件,强调以被赡养人利益为核心。各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确保赡养责任规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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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养父母(甲方)、被收养人(乙方)及送养人(丙方)三方签订。鉴于甲方因特定原因无法继续收养乙方,三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协议涵盖解除原因、财产处理(包括住房、存款等归属及交接方式)、子女抚养权归属及相应义务等关键内容,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保障各方尤其是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解除收养关系过程的平稳、有序,避免后续纠纷,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本合同系甲乙双方为维护婚姻关系稳定、明确忠诚义务及权益保障所订立的法律文件。协议内容涵盖夫妻忠诚承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核心条款。双方承诺婚姻存续期间恪守忠诚义务,禁止婚外性行为、不当交往及家庭暴力等违约行为。若因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导致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违约方少分或赔偿),个人特有财产的转化条件,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与探视权安排。违约方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并配合法律程序,争议协商不成可诉至约定法院。本合同经双方自愿签署生效,旨在通过法律约束与权益平衡,保障婚姻家庭关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