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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股权激励协议甲方(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以虚拟股权(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定义与术语虚拟股权(干股):指甲方授予乙方的名义上的股权,乙方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分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到税后净利润总额,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虚拟股权的授予鉴于乙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出色,甲方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 %或者 万元的股权,每股人民币为一元整。乙方取得 %的虚拟股权不变更公司的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即虚拟股权的授予不影响公司的总股本和股权结构。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获得分红。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计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所持的虚拟股占比乘以税后净利润总额。虚拟股权的行使条件乙方虚拟股权获得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连续在职 年;公司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 )。协议的履行甲方应在次年的 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每年度的 月份享受上年度的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甲方应将乙方的可得分红以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户名: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干股、虚拟股、无需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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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工作表现出色,甲方授予乙方一定的虚拟股,乙方凭借虚拟股可以分得公司的收益分成,但并不改变公司的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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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公司 / 公司企业 / 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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