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送养人经同意仍可与被收养人联系)
甲方因xxx(原因,如个人条件、家庭状况等)无法继续抚养其子女,乙方有收养被收养人的意愿。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就收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收养协议(适用于送养人为自然人)
经甲乙协商,甲方收养丙方,并约定了收养后的生活与教育、探访与沟通等
宠物寄养合同(寄养人为自然人)
甲方将自己宠物给乙方寄养一段时间并支付几样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宠物转交给其他第三方寄养,且不得将宠物用于营利性活动。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三方签订)
双方约定了原收养关系基本情况、解除收养关系的确认、抚养与教育费用的处理、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协议生效与保密、争议解决等
流浪动物领养合同(回访机制,附家庭成员声明)
乙方领养流浪动物救助站的流浪动物,其家庭成员承诺不会因反对等原因要求甲方抛弃领养动物,乙方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住址变动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进行回访,了解动物情况。
收养协议(适用于送养人为自然人)
该合同约定了收养人的义务、收养人的收养条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