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留置担保合同(未履行到期债务可行使留置权)
本合同旨在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留置担保关系。合同约定,乙方(债务人)以其合法占有的动产作为留置物,为甲方(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留置物的范围、价值及保管方式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行使留置权,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置留置物,并优先清偿债务。合同还对留置权的行使条件、留置物的保管与处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双方权益的公平保障。
最高额保证合同(三方协议,适用于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为最高额保证协议,由债权人(甲方)、保证人(乙方)及债务人(丙方)三方共同签订,旨在为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明确了保证范围、最高债权限额及保证期间,并约定乙方需对主债权、利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确定期间内新增债务自动纳入保证范围,但不超过最高限额。合同还规定了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质押股权转让合同(需办理质押解除与股权变更登记)
本合同由甲方(转让方)与乙方(受让方)签订,旨在规范股权转让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合同明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分阶段进行,同时涉及质押解除与股权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双方的权利义务、声明与保证、保密条款、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合同强调了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双方的诚信原则,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动产质押合同(出质人投保,含《质押物清单》,质权人角度)
本合同从质权人角度制定,明确甲方(出质人)将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乙方(质权人),以担保主合同债务履行。合同详细约定了质押物清单、交付保管、保险要求、质权实现条件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特别强调出质人需为质押物投保,确保担保物价值。合同结构清晰,权责明确,保障质权人优先受偿权,适用于借贷、贸易等需动产担保的场景。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经出质人同意,可转让应收账款)
本合同明确甲方(出质人)以其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向乙方(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确保主合同债务履行。合同详细约定了质押标的、担保范围、质押登记、出质人承诺与保证、质权实现条件及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特别约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应收账款,但经同意后可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债务。合同结构严谨,权责清晰,保障质权人权益,适用于贸易融资、借贷等需应收账款担保的业务场景。
担保公司担保合同(为公司进行担保,付费担保)
本合同是一份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有偿担保服务的合同,主要明确了甲乙双方在担保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甲方作为委托人,需如实提供信息、支付担保费等;乙方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规定了担保范围、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并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反担保、合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等作出详细约定,旨在保障双方权益,确保担保服务顺利进行,直至乙方担保责任解除且甲方履行完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