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辆买卖合同(适用于车主和购车方之间)
本合同适用于车主与购车方之间的二手车辆买卖,合同涵盖了车辆信息、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车辆交付与验收、车辆过户、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旨在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车辆买卖过程顺利进行。
车辆买卖合同(适用于汽车销售公司和购车方之间)
本合同由甲方(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方(购车方)签订,旨在规范车辆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内容涵盖车辆基本情况、价款支付方式、交付验收流程、车辆质量与保修、车辆过户与登记、保险与税费承担等事项。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并强调了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旨在保障双方权益,确保车辆交易的合法、公平与透明。
车辆买卖定金合同(通用版本)
在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车款或出现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定金。若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出售车辆的义务,或擅自将车辆出售给第三方,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共同出资购车协议(双方出资)
车辆登记在(甲方/乙方)名下,登记人为车辆的名义所有人,但实际所有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登记人应妥善保管车辆的相关证件,如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并在另一方需要使用时,配合提供。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过户、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车辆的所有权。
电瓶车以旧换新协议(正常保修售后服务)
鉴于甲方符合乙方以旧换新条件,甲方用旧电瓶车换新电瓶车,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的新电瓶车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安全要求,附带完整的出厂证明、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
二手车买卖合同(需要先支付定金)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并有权出售下列车辆,乙方同意购买该车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二手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