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物品修理修缮合同(委托方指定原材料)
甲方委托乙方修理修缮物品,原材料由乙方自行准备,乙方在本次修理中只能使用甲方指定原材料。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必要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同时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工作成果。
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服务合同(附质保条款)
双方约定了服务内容(预防性维护保养、紧急故障维修、系统性能优化)、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质保条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车辆维修合同(定点维修、附质保条款)
双方约定了服务范围与内容、维修流程、费用结算、质保条款(质保期限、质保范围)、双方职责、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维修合同(涉及保密条款、适用手机电子产品)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并且该合同适用于维修电子产品情形。
辽宁省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托修方(甲方)委托承修方(乙方)修理汽车,并支付相应报酬。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其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生产,而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修复配件是指非原车修复的配件。
修缮修理合同(国家局2000版)
定作人与承揽人就修缮项目、数量、报酬、检验标准、保修期限、违约责任等事宜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