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中介合同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选填)法定代表人: (选填)联系人: (选填)联系方式: 乙方(中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友好协商,就房屋承租中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委托事项1.1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打勾,参考条件请划圈,未做标记视为对该条件不做要求),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 市 ;位于 层及以上;建造面积: 平方米;租用面积 平方米及以上;楼房为 室 厅 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普通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自然气;煤气;集中供暖;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结构: ;朝向: ;月租金标准: 元;租期: ;房屋用途:住宅/设备用房/其他用途 ;房屋权属: ;其他条件: 。1.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其他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2.1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2.2超过委托期限仍然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中介服务的,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或者另行签订中介合同。第三条 委托事项费用3.1看房费3.1.1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3.1.2看房费为 元/次,或者一次性缴纳看房费用 元,可以看房 次。看房费由甲方承担,看房费在中介合同签订后 日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账号支付/其他 。乙方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1.3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可以抵作佣金。3.1.4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要求支付看房费。3.2佣金3.2.1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以后获得的报酬。3.2.2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以后,甲方应当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 日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账号支付/其他 。3.2.3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要求支付佣金。3.3中介活动费用3.3.1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3.3.2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应当如实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证明文件。4.2甲方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4.3甲方应对乙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房屋等资料履行保密义务。4.4甲方不得在接受乙方的服务后,利用乙方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乙方直接订立合同。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应当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并应该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详细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5.2乙方为甲方寻觅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殊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否决签字并否决支付看房费。5.3乙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5.4.乙方应当尽力完成甲方的托付事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觅房屋,将处理状况准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帮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5.5.乙方应当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5.6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与他人进行恶意串通。5.7.乙方应
房屋承租中介合同(适用于承租人和中介机构,附看房确认单)
H24000209
房屋承租中介合同(适用于承租人和中介机构,附看房确认单)
来源
律化带自营
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条件的房屋,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附有看房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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