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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律师的安检之痛

       法院对律师安检各地各有不同,问题亟待解决。朱孝顶一直都在为律师进法院需要安检的问题抗争,这一次,他终于实现了“法院和律师都在法律框架内相互尊重”的梦想。

  法治周末记者 刘惠生

 

  “幸福来得有点突然。”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笑着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13年5月25日,他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以下简称巴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建平发来的电子邮件。在信中,李建平不但感谢他对巴市法院工作的重视与监督,对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上的问题表示歉意。更决定立即在巴市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律师绿色通道”,律师出庭只需查验证件,共同构建和谐、诚信、互信、礼让的司法环境。

 

  朱孝顶立刻将这则消息放上了自己的博客,盛赞李建平和巴市法院的改革举措。

 

  朱孝顶一直都在为律师进法院需要安检的问题抗争,这一次,他终于实现了“法院和律师都在法律框架内相互尊重”的梦想。

 

  “我一直认为,改善法官与律师的关系,需要法院主动伸出橄榄枝,比如在法院给律师一间休息室,比如开庭时,让律师与公诉人一样不受安检。法院主动了,律师肯定会理解法院的工作。”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徐昕教授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另一方面,法院对律师安检,各地各有不同,问题亟待解决。律师们希望巴市法院的改革,能够成为正能量,推进最高院相关规定的落实。

 

  一切源于安检

 

  事情的开端要回到2013年5月10日。朱孝顶回忆说,他当天因代理巴市一起状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而来到法院进行庭审。

 

  上午9点10分,他与当事人一起来到法院西门大厅。进入大厅前其主动将律师证拿在手上,向负责登记证件的女法警出示。

 

  但另一位男性值班法警要求他“开包安检,不安检就不要开庭”!

 

  朱孝顶问强制律师安检的依据,得到的答复是“我们院里规定,律师进入法院必须安检”。朱孝顶要求联系法警队领导,但对方告诉他去法院东门自己去找。

 

  “我抗议并与审判员李增光、审判长苏婉春联系。告诉他们,我和原告已经到了法院,因为法警的违法安检而无法进入法庭;要求他们立即跟法院领导联系制止这种违法安检。”朱孝顶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但他等来的并不是审判长,而是一个着便装的法院工作人员远远的全程摄像。

 

  “我走近他,主动出示了律师证,并要求他出示证件。对方说没有带证件。我说如果你是法院工作人员,我不仅同意你对我们摄像,我本人还会主动配合你摄像。”朱孝顶对记者说。

 

  对方进法院大楼拿出了工作证,证件显示其为“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书记员”。朱孝顶对着他手持的摄像机发表了意见:最高法院规定,对公诉人、律师只进行登记证件而不进行人身和随身物品安检,律师知法懂法,如果作出危害法院、法庭安全的违法犯罪,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师法都规定了处罚;要求法院贯彻最高法院的安检规则,对律师不安检,以便开庭正常进行。

 

  审判长苏婉春中午12时之后才出现在安检口,表示“我们在法庭里一直等你们等到12点整。根据最高法院的安检规则第六条第二款,律师是诉讼参与人,应该接受安检”。“我请苏婉春看法庭安检处悬挂的电子显示屏上,最高法院安检规则第六条全文,苏婉春未作任何表示,径自离去。”朱孝顶说。

 

  下午3时,在法院东门,法警提供了法院领导的办公电话和联系手机,朱孝顶一遍遍地拨打院领导的电话。4点半,纪检书记赵梅芳接了电话并很快来到“接待室”,倾听了朱孝顶的意见然后上楼去了解情况,并劝朱孝顶赶紧去吃饭,千万别饿坏了。

 

  赵梅芳说,完全理解律师要求开庭的意见;但表示已是周五下班时间了,李建平院长又在呼和浩特出差,给她点时间,她会把朱孝顶的意见向院领导班子汇报。

 

  但5月25日,朱孝顶收到院长李建平的回信还是让他颇为意外,意外的不仅是院长的道歉,更是两级法院全部开通“律师绿色通道”的承诺。

 

  “绿色通道”早有先例

 

  6月1日,北京才良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已经接到了10多位内蒙古律师打来的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巴布律师也打电话给他,对绿色通道一事表示谢意。王才亮说,内蒙古其他法院也对此事很关注,他希望巴市法院这一经验能够进一步推广。

 

  毕竟,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是法律的执行者,都是捍卫法治的人,是整个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王才亮说。

 

  巴布也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巴市的“绿色通道”已经开通,律师只需要出示律师证即可进入。

 

  但巴布同时表示,其实内蒙古法院系统早已就此事征求过意见,只是之前尚未落实。如今开通“绿色通道”,正是落实最高法院共建法官律师互信、树立司法公信力的精神。如果法院没有积极的法治理念,光凭律师也很难取得这样的结果。因此巴布认为这是律师和法官良性互动的好例子。

 

  李建平院长在回信中也提到:“我院又专门召开了‘依法保障律师行使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信’的有市政法委、人大常委会、全市政法单位、律协领导及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的座谈会……结合大家的意见,方才作出这一决定。”

 

  相比律师们的赞誉,法院方面却相对沉默。法治周末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李建平院长,但李建平回信表示“这都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在之前的回信中也称此是“借鉴兄弟法院经验”。

 

  李建平和巴市法院在安检问题处理上对律师要求的正面回应和良性互动得到了北京、内蒙古两地律师的称赞,但律师免安检,巴市法院确实不是第一家。

 

  2010年,重庆高院就出台过此类意见,2011年,辽宁高院亦有类似政策,一位沈阳律师跟法治周末记者证实,2011年底,他到沈阳市中院附近办事,一时内急,都可以直接出示律师证跑进中院借用厕所。

 

  朱孝顶也表示,安徽合肥、广东深圳、新疆哈密以及江苏一些法院都曾经允许律师免检进入。

 

  这些规定出台的依据,就是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其中第六条规定:“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一)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二)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安检乱象源于法官缺乏安全感

 

  但朱孝顶认为这一规定的执行只能用“混乱”来形容,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别说是各地,就连同一地也不一样。比如北京市一中院“检包不检人”,而北京一家基层法院则严格到“搜身手检”。

 

  北京法官齐梁(化名)认为这样划分法院不合适,因为“换个法警可能尺度就会不一样”,但齐梁并不否认律师安检目前并无统一标准。

 

  年初在浙江宁波江北区法院的遭遇让朱孝顶印象尤为深刻,所有东西都必须寄存,律师只能抱着沉重的案卷进入审判庭。结果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的手机却响了,这让朱孝顶感到律师被歧视了。“我当庭抗议,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朱孝顶表示。

 

  为此,他跟北京市基层法院抗议,也跟高级法院抗议;跟北京法院抗议,也跟各地法院抗议。抗议结果大多都是以法警队领导让他进去。“我指着他们贴出来的最高院规定跟他们讲理,他们知道自己没有法律依据”,但朱孝顶并不认为自己赢了,因为“还有那么多律师还被安检呢,而且也有很多吵不赢的时候”。

 

  因此,朱孝顶向李建平“进行制度变革的勇气和胆识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并希望最高院能重申这一规定,“让律师进法院有尊严。”

 

  但法官们并不认为安检没有依据,审判长苏婉春的观点赢得了诸多法官的共鸣。

 

  “新刑诉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四款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内蒙古法院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按此规定,律师属于诉讼参与人,应当安检,要么就由最高法院明确规定对律师免检。”

 

  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教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显然是混淆了“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因为第一款已经限定了“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那么第一款显然相对于第二款是特殊规定。按照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律师来履行职务则应当免安检,如非履行职务则需要安检,并不需要最高法再特意出台文件。洪道德说。

 

  北京市法院系统的吴铭(化名)却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比起免检,宁愿希望检察官和律师一起接受安检,免得律师觉得被歧视。”令人意外的是,辽宁和北京两地都有检察官对这一意见表示“可以接受安检”。

 

  但洪道德认为,这种意见没有依据,因为检察官不是诉讼法上的诉讼参与人,检察官可以放弃权利自愿接受安检,但法院不能如此要求。

 

  吴铭坚持安检的必要性,因为“法院确实多次检出过刀具等危险品,法院作为社会矛盾的集中点,不安检,法官一点安全感都没有”。齐梁支持同行的意见,“最近听说又发生法院门口伤人的新闻,如果他的目标是法官怎么办?”

 

  但洪道德说,这不是一回事,当事人应当安检完全没有问题,同样律师应当免检,因为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去伤害法官,简直难以想象。

 

  尽管法官们承认至今确实尚无律师伤害法官的案例,但法官安全感的缺乏正在成为困扰律师安检的重要症结。

 

  “目前司法体系下社会矛盾涌向法院,把太多压力和危险都留给了法官。”不少法官私下里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对吴铭此言的同感。

 

  于是,政策会反复,法治周末记者从辽宁法院系统获悉,辽宁有法院已经恢复了律师安检,同样的消息,也来自江苏、北京……

 

  期望全区、全国法官都能与律师良性互动,也希望“良性互动和绿色通道”能够长久推进,落实到位。巴布律师6月5日在电话中如此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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