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库
文书库
条款库
律师文集
找律师
债权的申报包括什么条件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相关推荐

注意,这些行为以盗窃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附  则
刑法:渎职罪
自然人作为有经营资源公司的代理商签订的特许合同是否有效【附最高院案例】
刑事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漳州 刑事辩护律师 刘琬龙
关于小股东知情权的相关实务
民间借贷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8种情形
返还彩礼的三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