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战场历来都是文科律师的天堂,但自从专利制度诞生那一天起,专利律师作为一支特殊的队伍闯入这一殿堂,大多具有理工科背景的专利律师大放异彩。专利律师俗称技术律师,其代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技术性强、专业性强、规则性强,所以这类纠纷从出现第一例开始就带有太多与其他纠纷不一样的特色。由于专利纠纷特别核心的是冷冰冰的技术侵权比对环节,所以自然衍生出最无情的诉讼种类,这类律师具有不同于传统律师而鲜为人知的特殊特点,与“万金油”律师、“口袋”律师和“死磕派”律师一样有一个另类的标签,专利侵权纠纷自然造就和培养了史上最冷血的“无情派”律师。
专利律师不爱聆听原被告之间的历史恩怨故事
专利侵权通常只考虑被告行为是否侵犯专利,原被告的发家史、之前的发展故事、互相恩怨情仇,律师不听也不喜欢问,专利律师似乎全然切断历史,变成了一个有知识没文化的律师,也不考虑被告的故意或过失。
专利侵权纠纷不考虑被告在后申请的专利
当遭遇专利诉讼时,被告常常以自己在原告专利之后申请了专利为理由,。熟不知,专利审判实践中一律不考虑被告在后专利,哪怕专利比原告专利先进一百倍,哪怕被告产品与被告专利一摸一样。。
被告在后独立研发也难逃专利侵权的“魔爪”
专利律师常常会听到被告哭诉说,被告的产品是在原告专利之后独立研发的,未参考原告专利技术,但作为专利律师也只能无情地视而不见,因为在专利侵权规则中,只要原告申请专利在先,被告研发在后,即使被告未参考原告专利进行独立创新,但专利保护在先权利,法官对这种“英雄所见略同”的独立研发也束手无策。
专利侵权的全面覆盖原则,缺胳膊少腿不行
在发明或实用新型侵权判定方法上,专利律师会死死咬住“全面覆盖原则”,即要求被控产品要包含专利权利要求所有的技术特征,缺一个都不行,缺一个技术特征那意味着不侵权,哪怕有99个技术特征一样,只要1个技术特征没有或不一样,则被告不侵权。
不因只卖了一只侵权打火机就只赔几块钱,而照样赔几万元
专利律师在面临被告侵权赔偿额上,原告取证有时仅取到被告销售一只侵权打火机,而销售一只侵权打火机赚的钱充其量也就几块钱,但专利律师仍然要建议原告按照几万元的赔偿额度来起诉,法院往往会支持。
专利律师大多理工男,比文科男更无情
专利纠纷由于涉及技术比对,有时候涉及机械电子医药化学等领域,很多专利律师都具有理工科本科教育背景,而理工男一般在学校学的语文较少,天天和冷冰冰的数字与图纸为伴,情感世界自然没有文科男丰富,更比不上文科中的法学男。
专利厮杀没有硝烟,也没有眼泪。
专利战争即市场战争,原被告均国内的称为内战,被告国内原告国外称为抗战。在浩瀚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原被告拿出十八般武艺与兵器,利用专利制度的游戏规则打击竞争对手,专利厮杀跑马圈地,特别是国外专利权人组建的新八国联军,在通信、电子、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提前布局与瓜分市场的合法掠夺,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这个过程中国内企业所流的眼泪只是历史的雨珠折射曾经的沧海桑田。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欧美国家有几百年专利历史,而中国仅几十年,我们无情地度过有差距的这些年,未来,专利律师任重道远,让无情变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