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受托方不得转委托,含保密条款)
该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明确规定了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不得擅自转委托。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货物保险、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及保密条款等,旨在确保货物运输安全高效。争议通过仲裁解决,保密义务持续至协议终止后指定年限。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可自动延续。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仅适用于CIF贸易条款的货物)
本合同适用于CIF贸易条款下的货物运输,明确托运人(甲方)与承运人(乙方)的权利义务。主要内容包括:货物信息申报、运输路线与船舶适航要求、运费支付方式、保险义务(需投保“一切险”)、清洁提单签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中国海事仲裁)。强调合规性(如MARPOL环保标准)和风险划分(装船后风险转移至买方),保障双方权益,适用于海运国际贸易。
涉外货物海运合同(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
本合同由托运人(甲方)与承运人(乙方)就货物海运事宜达成一致。合同明确了货物信息、运输安排、双方权利与义务、运费支付方式及保险条款等内容。甲方负责货物交付及费用支付,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及办理相关手续。合同规定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及保密条款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校车服务合同(适用于学校和客运公司签订)
本合同由学校(甲方)与客运公司(乙方)签订,旨在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合同明确了服务内容,包括接送时间、路线设计及车辆要求,并规定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质量,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及驾驶人员,确保行车安全。违约责任方面,若任一方违反约定,需承担相应违约金或赔偿责任。
运输合同(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仓储合同(保管人与存货人就存货及支付仓储费达成一致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从法律性质来看,它属于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不需要交付仓储物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同时,它也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并按约定返还仓储物的义务,存货人则需按约定支付仓储费,双方互享权利、互负义务。在实际应用中,仓储合同涉及诸多方面,比如仓储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仓储场所的条件,仓储期限,出入库流程,仓储费的计算与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旨在明确双方在仓储活动中的各种行为规范和责任划分,保障仓储业务能够有序、规范地开展,为商业活动中货物的存储保管环节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和操作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