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租金减免协议(租赁物为写字楼,含减免条件)
本合同由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签订,针对位于[具体地址]的写字楼租赁事宜。合同确认了租赁物的建筑面积、用途及租赁期限,并就租金减免事项达成一致。甲方同意在特定减免期间内,每月减免乙方部分租金,但乙方需满足按时支付减免后租金、履行原合同其他义务等条件。合同还明确了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协议解除与终止、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原租赁合同执行,具有法律效力。
艺术品借展合同(有偿借展,乙方应为展品购买足额的保险)
本合同由甲方(出借方)与乙方(借用方)签订,明确了双方在艺术品借展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合同约定了借展标的、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展品的交付与验收、保管与维护,以及保险、违约责任等条款。甲方需确保展品权属清晰,乙方需支付借展费用并为展品购买足额保险。合同还规定了借展期间展品的风险转移、保管责任及违约赔偿机制,旨在保障双方权益,确保借展活动的顺利进行。
房屋租赁主体变更协议(三方主体签订,承租方转租)
本合同由甲方(出租方)、乙方(原承租方)和丙方(新承租方)三方共同签订,旨在将原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协议明确了原租赁合同的基本概况,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已支付款项,并约定自指定日期起丙方承接乙方的全部权利与义务。三方权利义务中,甲方需保障丙方合法使用权,乙方负责结清变更前费用并完成房屋交接,丙方则需按约支付租金及维护房屋设施。费用结算部分划分了变更前后的费用承担主体,违约责任条款对逾期交房、欠租等情形规定了违约金标准。争议解决约定协商不成可诉至房屋所在地法院。本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未尽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写字楼停车位租赁合同(写字楼员工租赁单个车位)
本合同由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停车位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合同详细规定了停车位的位置、面积、车辆信息等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及续租条件,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押金的收取与退还规则。同时,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停车位的使用管理、费用支付、安全管理等。合同还对解除与终止的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进行了详细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需用到)
本合同由甲方(出租方)与乙方(承租方)签订,旨在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详细约定了合同解除的具体原因、生效时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交还甲方,并结清相关费用。合同还明确了房租结算、押金退还及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包括乙方未按约定交还房屋或结清费用时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此外,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效力进行了说明,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展位合作协议(展会主办方和参展商之间)
本合同由甲方(展会主办方)与乙方(参展商)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展位租赁及展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约定了展位的位置、面积、交付时间及使用期限,明确了展位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同时,乙方需遵守布展要求及展会管理规定,承担展位布置及参展期间的安全责任。合同还规定了违约责任,包括未按时交付展位、擅自转租展位或未支付展位费用等情况的处理方式。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