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协议甲方(控股股东): 地址/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友好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购买公司期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定义1.1期权是指授予乙方符合行权条件时,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1.2行权是指激励对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1.3行权日是指激励对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目标公司股权的时间。第二条 激励股权2.1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 万元,实缴出资 万元;2.2甲方以其如下股权作为激励股权:(1)股权比例: %;(2)对应认缴出资额: 万元;(3)对应实缴出资额: 万元。第三条 期权行权成熟期3.1期权行权成熟期: 年,分为 期,但股东会同意可以缩短成熟期。成熟期自期权授予日起算,期权授予日为 年 月 日。第一期: 年,期权成熟比例: %;第二期: 年,期权成熟比例: %;第三期: 年,期权成熟比例: %; 。3.2成熟条件:(1)乙方在成熟期内一直与目标公司保持劳动关系。(2) 。3.3成熟期内,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第四条 期权行权4.1期权行权期: 年。但股东会同意可以延展行权期。4.2行权条件:(1)期权行权成熟;(2)满足公司指定的考核标准;(3) 。4.3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乙方行权以后,按照公司章程享有所持股权的相关股东权利。4.4行权价格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每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股权认购款人民币 元。4.5考核标准(1)公司每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达到销售指标: 万元;(2)乙方最新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可以就全部已成熟的期权行权;达到合格,可以就已成熟期权的 %行权;不合格的,不得对已成熟期权行权。4.6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行权价格后,成为目标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股东权利。4.7行权完毕的,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第五条 股权的限制5.1股权限制期: 年。自行权日
期权(股权激励)协议(控股股东与员工签订)
H24000472
期权(股权激励)协议(控股股东与员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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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化带自营
授予乙方符合行权条件时,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乙方行权以后,按照公司章程享有所持股权的相关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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