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化带合同库
律师合同分享平台
知名度高的宣传用语与活动海报构成反法第六条第一项权益

【裁判要旨】
经营者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品牌活动的宣传用语和活动海报,引人误认为经营者与知名品牌存在特定联系,易使消费者造成混淆。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六条第
(一)项之规定。
本案中,法院认为,“816全民顾家日”是顾家家具公司自创的家具行业营销活动。虽然顾家家居公司未对其进行专属性和排他性的权利注册或登记,但是通过七年来的持续使用和广泛宣传,“816全民顾家日”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给顾家家居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被告顾乐灯饰店在顾家家居公司开展“816全民顾家日”顾家家居营销活动时,亦进行灯饰营销活动,使用了与“816全民顾家日”基本相同的宣传用语和设计内容。两者宣传册的设计排版、宣传语、字体、背景图案、颜色等高度一致,易使消费者构成混淆,易使消费者误认为顾乐灯饰店与顾家家居公司之间存在特定联系。顾乐灯饰店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有恶意攀附顾家家居公司知名度之嫌,故对原告主张予以支持。
【基本信息】
一审案号 |
(2020)湘07知民初194号 |
一审判决结果 |
判决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
二审案号 |
(2021)湘知民终154号 |
二审裁定结果 |
裁定发回重审。 |
发回重审案号 |
(2021)湘07知民初253号 |
发回重审判决结果 |
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 |
目前状态 |
已经生效 |

相关推荐
【最高院改判案例】孙兴华与浙江兰溪圣鹏、浙江万来旅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查明制造者能否免除销售者合法来源的举证责任【附最高院判决】
实用艺术品要构成美术作品需达到较高水准的艺术高度【附高院判决
实用艺术品要构成美术作品不能是公有领域素材的简单复制或拼凑
专利无效后未执行完毕与执行完毕申请再审的不同结果-【附最高院二案裁定】
将侵权花型面料制成床单销售定性及信网权是否适用合法来源抗辩
只有转账凭证能否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由谁承担还款责任